动物疫情由哪个部门认定
〖壹〗、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贰〗、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受理责任: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审查责任:审查申请材料,必要时组织现场检查。
〖叁〗、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上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需及时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通报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肆〗、兽医主管部门。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动物疫情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 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违法发布动物疫情的,将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一千元到一万元的罚款。
动物疫情报告制度
一旦发现可疑动物疫情,需立即向当地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县(市)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赴现场诊断,如疑似重大疫情,须在两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同时通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将信息上报至省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及农业部。
首先,饲养、屠宰、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属于报告主体之一。这类主体与动物接触紧密,一旦发现动物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报告以采取相应的防疫措施。其次,动物疫病诊断单位和个人也是报告主体。这类主体拥有专业的诊断能力和工具,能够准确判断动物是否患有疫病。一旦发现疑似疫病情况,需立即上报。
第二十九条指出,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动物疫情,不得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也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动物疫情指动物疫病发生、发展的情况。第三条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动物疫情报告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封锁适用于
【法律分析】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条的规定,该法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活动。从适用的行为看,适用于所有从事动物疫病的预防、控 制、扑灭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的活动。
这个封锁令的发布机关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动物防疫法》的规定,发布疫区封锁令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在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后,应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同级人民政府在接到封锁报告后应当及时作出发布封锁令的决定。
动物疫情的认定主体是什么?
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兽医主管部门。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级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动物疫情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 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违法发布动物疫情的,将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一千元到一万元的罚款。
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受理责任: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审查责任:审查申请材料,必要时组织现场检查。
第二十七条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十九条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文件全文
第〖Fourteen〗、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知识和重大动物疫病科普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重大动物疫情防范意识。第三章 监测、报告和公布第十五条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饲养、经营动物和生产、经营动物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0号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规定,为了迅速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国务院制定该条例,遵循科学防治、群防群控的原则。第一章强调了应急工作的指导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疫情,降低损失。
制定此预案旨在确保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动物重大疫病疫情得到及时、快速、有效的处理,以维护人体健康,保障畜牧业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初步认为属于重大动物疫情的,应当在2个小时内将情况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
养殖场户发现动物大量死亡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第十六条从事动物隔离、疫情监测、疫病研究与诊疗、检验检疫以及动物饲养、屠宰加工、运输、经营等活动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或者死亡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县(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以下是《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释义目录,详细阐述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实施要点。首先,我们来看前言部分,它为整个条例的制定和理解提供了背景和指导思想。第一部分,释义部分,详细解读了条例的核心内容。其中:第一章总则,概述了条例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为整个应急管理体系的构建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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